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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快递收了“二次取件费”?四川省消委会点名
2019-7-24

重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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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免运费,取件却要收5元取件费……”今日,四川省消委会发布全省首份乡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社会监督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全省绝大多数市州均不同程度存在乡镇快递二次收费现象。其中,中通、申通、圆通、韵达四家网点存在二次收费现象的受访者占比超过50%。省消委会明确,快递二次收费涉嫌违法,近期将会同管理部门约谈相关快递公司,督促改正并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快速发展,我省快递服务行业发展迅猛,各大知名快递公司不断向乡镇延伸服务,然而,一些快递服务公司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将经营压力转嫁给快递公司乡镇服务网点,加上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不少乡镇快递服务网点出现二次收费乱象。

所谓乡镇快递“二次收费”,是指消费者网购时已经支付邮费或商家承诺包邮的情况下,在取件时却被快递公司乡镇服务网点强迫支付取件费或派件费。消费者对此反映强烈,纷纷投诉维权,许多市场监管部门也立案进行了查处。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省消委会依法履行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职责,组织各级消委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乡镇快递服务二次收费现象调查调研活动。通过广泛走访消费者并组织填写调查问卷、与县(市、区)快递行业协会、乡镇网点经营者、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座谈交流,发现乡镇快递服务二次收费现象较大范围存在,亟待综合治理。

记者了解到,本次调查调研活动时间为2019年4月-6月,范围覆盖全省21个市(州)的80余县。问卷调查对象为乡镇快递消费者。各市(州)消委会积极组织调查,共采集有效样本3403个。同时,省消委会秘书处还直接对雅安、德阳、资阳和广元等地乡镇及相关部门开展了实地调查和调研。

34.2%的受访者曾被二次收费,这四家快递网点最严重

2018年5月9日,广元剑阁县鹤龄镇郭先生投诉称,在2018年4月28日前往标称百世快递取件时,被快递点收取2元的取件费,每次向公司投诉都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希望能解决快递二次收费问题。

2018年7月18日,宜宾市屏山县龙华镇范先生投诉称,龙华镇标称圆通快递和韵达快递代收点取件收费太高,在没有详细解释说明的情况下,将取件费由2元涨至3元起价,稍微大一点的快件要收费5到10元。

2018年9月13日,达州市渠县有庆镇何女士投诉称,自己网上购物免运费,取件却要交纳5元钱。何女士提供的快递单号涉及中通和圆通两家快递公司。

调查结果显示,71.6%的受访者表示所在乡镇收取快递需要自己到指定配送点取件;34.2%的受访者表示曾经被二次收费。另外,有8.2%的受访者表示遭遇过因延期取件而加收费用的情况。

快递服务网点普遍存在二次收费情况,其中申通、中通、韵达、圆通的网点占比较高。接受调查回答存在二次收费现象的受访者占比,标称申通的为52.14%,标称中通的为51.95%,标称韵达的为51.86%,标称圆通的为50.68%。

二次收费数额多在1至3元之间,八成以上受访者付费后没有收到发票或收据。收费“1至3元”的情况最普遍,占比约为45.2%;其次是“根据快递大小付费”,占比26.8%。此外,收费“3至5元”占比20.5%;收费“5元以上”占比7.6%。 86.3%的受访者表示付费后快递网点没有提供发票或收据。

乡村快递二次收费已侵权

92.2%的受访者认为乡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不合理。调查显示,消费者对二次收费的态度与当地经济发展程度、自身是否经历过密切相关,经济越发达的地方越不能容忍,经历过“二次收费”的受访者普遍难以接受。

乡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主要发生在电商物流过程中,一般涉及到合同关系。一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消费者从电商平台上购买商品,除了货到付款的,运费已事先结清,消费者仅与商家存在合同关系。二是商家与快递服务公司之间的货运合同关系。商家选择适合的快递服务公司发货,实质上快递服务公司是与商家存在货运合同关系,此合同主体不涉及消费者。快递服务公司有义务根据货运合同约定将快递物品送到目的地,而不能以配送成本高、超过配送范围或其他理由来向消费者额外加收费用。

在特殊情形下,消费者与快递服务公司也可建立合同关系。快递服务公司与消费者之间因快递服务公司两次投递失败,消费者仍需要快递服务公司再次投递,或消费者提出新的快递服务需求等情况下形成新的合同关系,快递服务公司可以在事先告知并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额外收费。

综上,乡镇快递二次收费现象,快递服务公司未告知发件人(商家)和消费者的情况下,强制收费,既违反了与发件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同时又对消费者造成利益损害,构成消费侵权。

省消委将约谈涉事经营者,监督整改

省消委会对乡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问题进行根源剖析认为,一是涉二次收费快递企业无视消费者权益,法律意识淡薄。在乡镇快递服务市场经营中,相关企业漠视消费者权益,盲目追求利润,对下游收费乱象缺乏有效监督与管理;二是快递产业链上下游经营主体之间利益分配失衡。调研中,基层网点反映,快递服务企业在利益分配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分配给下游经营主体的利润空间不足,末端网点出于自身盈利需要,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最终将成本转嫁给取件的消费者;三是地理位置、交通和经济发展等要素导致快递成本增加,也对二次收费具有一定的影响。针对乡村快递“二次收费”行为,省消委会表示,将坚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与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对乡镇快递二次收费涉事经营者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

其次,省消委会将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各市(州)消委会也将配合当地主管部门做好本地乡镇快递市场走访、检查和查处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后,省消委会将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二次收费违法行为;受到不法侵害时要积极主动投诉举报。消委会将积极跟进各地自查、整治效果,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双壹精编,来源四川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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